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2-12-08 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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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社保有什么变化,2023年桂林社保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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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一、2023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改革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从2023年起,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至本人参保交费基数的2%。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从2023年起,符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二、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待遇
1、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2、支付限额。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800元,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年度限额不予结转,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zui高支付限额。
3、支付比例。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比例分别负担:
4、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即属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统筹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期间,不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人员在门诊治疗相应疾病的,继续按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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