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0 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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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商洛学院丹江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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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商洛学院丹江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商洛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五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东区;(002)第六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西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五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东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任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无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应提供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002第六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西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繳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任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无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应提供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购买.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8月02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商洛学院丹江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商洛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五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东区;(002)第六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西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五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东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任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无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应提供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002第六学生食堂,丹江校区餐饮中心西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繳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任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无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应提供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购买.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8月02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