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2-05-16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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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哔业未取得哔业证的大学生参加工作,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燕某系某大学2019届哔业生,其哔业离校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哔业证的注册日期为2019年7月1日。燕某在校期间曾于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在某旅行社公司处实习,其在实习期间及结束之后存在接受某旅行社公司指派接带旅游团队的事实,报酬实行“一团一结”,燕某对于某旅行社公司的委派具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性。2018年6月20日晚8时至当月22日下午,燕某作为导游接受某旅行社公司的派团,带团游览。6月21日9时许,因带团所乘客车发生事故,致使燕某受伤。双方陈述双方非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燕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仲裁经审理,驳回了燕某的诉讼请求。燕某不服,遂诉至法院。
案情评析
法院认为,燕某已于2019年6月18日离校,且双方也证实燕某的实习期已于2018年8月结束。某大学出具的2019年5月底已完成所有学业任务、离校时间等相关证明足以说明燕某不存在课业任务,不存在利用业余时间的问题,因此对于燕某在某旅行社公司处劳动的性质,不应认定为勤工助学,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其具体用工形式应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其劳动合同期限应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8时至当月22日旅行团的全行程结束时止。故双方在2018年6月20日下午8时至当月22日燕某受某旅行社公司委派所带旅行团行程结束时止的期间内存在劳动关系。
按件启示
大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尚未领取哔业证即参加工作时,若其学习经历等不可能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的,可以认定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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