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1-12-15 15:37 |
浏览次数171 |
广州劳务派遣公司,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广州代签劳动合同公司
广州劳务派遣公司,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广州代签劳动合同公司
因员工本人原因调动,工作年限是否合并计算?
案 情
沈某原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员工,2015年被派遣到一家物业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17年,该物业公司发布驾驶员招聘公告,沈某积极应聘。经过考核,该物业公司录用沈某并要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于是,沈某就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并正式入职该物业公司。
今年,该物业公司因解散注销,要与所有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沈某提出,他的工作岗位没有发生过变化,此前作为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也应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公司则认为,他的工作年限仅能从正式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时起算。
那么,谁的说法对呢?
分 析
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本案中,沈某虽然一直在物业公司同一岗位工作,但是分别是以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和物业公司员工的身份进行工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物业公司分属不同单位,二者之间并无合并或人员调动关系,因此员工在两家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自然不能计算在一起。
而且,沈某是在应聘物业公司成功后,以辞职的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他不具有从劳务派遣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同时,沈某辞职应聘的行为,也说明其转换用人单位是出于自身原因,不是出于“非本人原因”。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只需计算沈某作为物业公司员工期间的年限。
依 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递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提供:社保五险代缴、公枳金代买、代发薪酬工资、劳务派遣外包、代签劳动合同、个人社保服务等
办理热线: 手机/微18319444741
办公Q:26285459114
联系: 骏伯黄先生
广东省代理分公司:广州(天河、番禺、增城),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高明),深圳,江门,湛江,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茂名,清远,韶关,云浮等。
骏伯人力集团:
1、集团2003年成立、18年行业经验、荣获省/市/级荣誉20+个
2、以广东为基础,覆盖全省21地级市26家分公司
3、社保公积金代理业务范围全国大中小300多个城市。
4、一对一服务团队,解决问题及时。
5、价格收费明了,按月缴费并开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