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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下,法定节徦日工作有加班工资吗?
近期,收到网友路任的提问:“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做一休一,因此很多时候我法定节徦日如元旦,春节都要上班,但从没拿过一分钱加班工资,老板说我的工作时间在计算周期内没有超过标准工时制,所以即使是法定节徦日也没有加班工资,这种说法对吗?”
该单位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即使实行综合工时制,在法定节徦日安排工作也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来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如果工作时间超出标准工时,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规定,在标准工时制下,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由此单位采用综合工时制的,在相应计算周期内,应满足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按照这个标准,如果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超过的时间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计算该周期平均每日、每周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那么就不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照常支付工资即可。
所以针对网友路任的情况,单位实行“做一休一”的综合工时制,安排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徦日工作的,即使他的工作时间在计算周期内没有超过标准工时,单位仍应按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