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1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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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3招标】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招标
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已于2023年3月3日在沅陵县人民***专题会议上通过,招标人为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
1.2招标范围:项目投资人招商;
1.3项目地点:沅陵县境内;
1.4合作期限:本项目项目合作期8年,计划建设期2年,从项目开工日算起。
1.5项目运作方式:沅陵县人民***授权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方式确定项目的投资人(实施主体),投资人(实施主体)确认后,沅陵县人民***与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订立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项目设计、投资、施工联合体,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并接受县自然资源局施工监督。
1.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投向: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0000.42万元,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涉及范围662.19公顷。具体投资金额根据相关批复文件据实核算。
1.7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主要对凉水井镇、麻溪铺镇、官庄镇、五强溪镇、筲箕湾镇、荔溪乡、借母溪乡、马底驿乡、肖家桥乡10个乡镇内37座废弃矿山64个图斑进行生态修复。
1.8投资回报机制:投资主体的投资回收及投资收益为其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取得的整体经营成果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收入采用“成本固定收益”模式。社会投资主体不得参与废弃土石料交易,废弃土石料销售交易必须依托沅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置,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销售收入进行联合监管。
1.9招标编号:HNXHZB2023-TZ-04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2.3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2.4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
2.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已于2023年3月3日在沅陵县人民***专题会议上通过,招标人为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人招商;
1.2招标范围:项目投资人招商;
1.3项目地点:沅陵县境内;
1.4合作期限:本项目项目合作期8年,计划建设期2年,从项目开工日算起。
1.5项目运作方式:沅陵县人民***授权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方式确定项目的投资人(实施主体),投资人(实施主体)确认后,沅陵县人民***与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订立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项目设计、投资、施工联合体,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并接受县自然资源局施工监督。
1.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投向:沅陵县废弃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0000.42万元,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涉及范围662.19公顷。具体投资金额根据相关批复文件据实核算。
1.7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主要对凉水井镇、麻溪铺镇、官庄镇、五强溪镇、筲箕湾镇、荔溪乡、借母溪乡、马底驿乡、肖家桥乡10个乡镇内37座废弃矿山64个图斑进行生态修复。
1.8投资回报机制:投资主体的投资回收及投资收益为其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取得的整体经营成果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收入采用“成本固定收益”模式。社会投资主体不得参与废弃土石料交易,废弃土石料销售交易必须依托沅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置,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销售收入进行联合监管。
1.9招标编号:HNXHZB2023-TZ-04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2.3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2.4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
2.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