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8-22 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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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受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2023-JC35610
1.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5万元/年;
1.5本项目设定z高限价,z高限价为95万元/年;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桌餐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卫生间、楼梯除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整起至2023年8月28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0元/套;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整(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发布时间:2023-08-21
受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2023-JC35610
1.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5万元/年;
1.5本项目设定z高限价,z高限价为95万元/年;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桌餐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卫生间、楼梯除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整起至2023年8月28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0元/套;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整(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