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5-31 19:06 |
浏览次数28 |
盐津县国有林场滥坝子管护点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盐津县国有林场滥坝子管护点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盐津县国有林场委托,现对盐津县国有林场滥坝子管护点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盐津县境内。
建设规模:新建管护房1个(含附属设施),211.64 平米。
工程概算投资总额:395147.24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标段。
2.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2.1响应单位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应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2.3响应单位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竣工验收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4响应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注册公司则提交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不能提供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5响应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起至2023年06月0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同时须携带: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5)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原件及被授权人公司为其缴纳的2022年0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 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具备防伪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10)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
(以上材料均要一套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下午14:30时。响应单位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响应单位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响应单位,请各响应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邮箱:18500937280@163.com
联系人: 刘 经 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