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6-01 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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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综合楼招租代理公司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z新: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综合楼招租代理公司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 |
开标时间: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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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综合楼招租代理公司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委托,对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综合楼招租代理公司选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综合楼招租代理公司选取项目。
2.2采购内容:负责完成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综合楼招租代理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为准。
2.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工作结束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内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须附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书面声明。
3.2信用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