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6-01 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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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殷都区贞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
z新: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殷都区贞元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KTY-2023-100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殷都区贞元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z高限价:2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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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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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殷都区贞元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 |
2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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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殷都区贞元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采购网”网站的“***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字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 2023年6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4.售价:500元
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 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