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6-02 11:39 |
浏览次数71 |
2022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工程全过程造
z新:2022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疆高新创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3303.92万元,本次建安费暂定为4861.9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2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建设地点:石河子高新区
3.建设规模:完善高新区道路、照明、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
4.建设内容:建设高新区道路3133米,高新区照明555盏,高新区排水管网1635米。
三、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2022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含概算、施工图预算、变更和竣工结算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编制各类造价咨询相关成果文件、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控制价编制或审核、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等)。
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企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所必要专业技术人员、办公经营场所及办公设备。
5.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25%计取,不足4000元按3400元计取,专家费按实际计取。
五、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3年 6 月 2 日至2023年 6月 1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报名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类似业绩二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均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1日,上午时间10:00至19:30。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1 日16:30 :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