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6-02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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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鹤山镇山后村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z新:宁阳县鹤山镇山后村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PUYUETA2023-0615-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鹤山镇山后村冷库工程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阳县鹤山镇山后村冷库工程,主要包含冷库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1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鹤山镇山后村。
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4、预算控制价: 729813.88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