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18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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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
关于》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6QY94
项目名称: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10,000.00
z高限价(元):2,710,000.00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预算(两年)
采购标的
数量
(人民币元)
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
2,710,000.00
1项
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
(2)简要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满足采购人考核条件下再行续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作期间有违约的现象发生,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内通知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应的项目。(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
(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立4头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
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从t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米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1.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期限
自本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项目概况
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6QY94
项目名称: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10,000.00
z高限价(元):2,710,000.00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预算(两年)
采购标的
数量
(人民币元)
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食堂
2,710,000.00
1项
食材配送及服务外包项目
(2)简要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满足采购人考核条件下再行续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作期间有违约的现象发生,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内通知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应的项目。(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
(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立4头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
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从t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米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1.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期限
自本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