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1 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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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项目招标
23招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项目招标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磋商条件
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F(ZB)-20231709的“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ZB)-20231709;
2.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常温直饮水:0.20元/升;热水:0.40元/升;
2.5z高投标限价:常温直饮水:0.20元/升;热水:0.40元/升;
2.6采购需求: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N年(N意指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2年(含2年),服务期内,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合格,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2.8项目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甲方指定区域;
2.9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响应人设备产品应具有小型水质处理器和大型水质处理器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信誉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商业信誉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
②项目编号
③联系人
④联系电话
⑤电子邮箱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磋商条件
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F(ZB)-20231709的“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ZB)-20231709;
2.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常温直饮水:0.20元/升;热水:0.40元/升;
2.5z高投标限价:常温直饮水:0.20元/升;热水:0.40元/升;
2.6采购需求: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饮机投放招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N年(N意指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2年(含2年),服务期内,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合格,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2.8项目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甲方指定区域;
2.9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响应人设备产品应具有小型水质处理器和大型水质处理器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信誉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商业信誉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
②项目编号
③联系人
④联系电话
⑤电子邮箱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