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1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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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
23招标】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GGL【2023】0712-067
2、项目名称: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0000.00元
z高限价:44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水电维修、综合维修、垃圾清运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5.2、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z近一月的公司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被列入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发布之日起在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GGL【2023】0712-067
2、项目名称: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0000.00元
z高限价:44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水电维修、综合维修、垃圾清运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5.2、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z近一月的公司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被列入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发布之日起在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