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3 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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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招标
2023关于|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招标
(资格后审)
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安徽宿松
1.2工程规模:约102万元
1.3工期:7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造价经有造价咨询资质部门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4%;余款6%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注:所付的工程款中不包含预留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15226.15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至7月28日18时00分;
5.2邮箱获取
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资格后审)
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安徽宿松
1.2工程规模:约102万元
1.3工期:7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造价经有造价咨询资质部门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4%;余款6%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注:所付的工程款中不包含预留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安徽宿松民丰村镇银行人民路支行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15226.15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至7月28日18时00分;
5.2邮箱获取
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