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7-21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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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23招标】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还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2.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标准;2.2.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2.2.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2.2.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6时00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1项目编号:Z/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1.3.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2学生人数:17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1.3.3用餐标准:12元/人/餐(两荤两素一主食)
1.3.4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1.3.5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3.6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安乐路7539号)
1.5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还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2.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标准;2.2.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2.2.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2.2.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6时00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1项目编号:Z/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1.3.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2学生人数:17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1.3.3用餐标准:12元/人/餐(两荤两素一主食)
1.3.4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1.3.5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3.6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安乐路7539号)
1.5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